医师注册提交材料

     

    行政许可事项

    医师注册提交材料

    依  据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条  件

    (一)医师首次执业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1.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(原件1份); 2.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; 3.《医师资格证书》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 4.申请人身份证明(身份证或户口本,复印件1份。验原件); 5.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(武汉市东西湖一级医院以上)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(原件1份); 6.武汉市东西湖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的聘书或聘用合同或拟聘用证明等材料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 7.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,申请注册时,应提交在县级以上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,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(原件1份); 8.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,继续在医疗、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,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时,申请人除提交以上1-6项材料外,还应提交原执业助理医师的《医师执业证书》(原件1份)。

    (二)医师变更执业注册应提交的材料  1.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(原件1份); 2.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; 3.《医师资格证书》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 4.《医师执业证书》(原件1份); 5.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(原件1份); 6.申请人身份证明(身份证或户口本,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 7.变更后拟执业的武汉市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的聘书或聘用合同或拟聘用证明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 8.原注册主管部门的医师注册变更通知单(原件1份)和本人原注册信息软盘1张。

    (三)医师重新执业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1.医师重新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(原件1份); 2.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; 3.《医师资格证书》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 4.申请人身份证明(身份证或户口本,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 5.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(原件1份); 6.武汉市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的聘书或聘用合同或拟聘用证明等材料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 7.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或组织出具的业务水平考核结果证明(原件1份)。 "

    数  量

    无数量限制,符合条件即予许可

    程  序

    受理—审核—现场审查—批准—办结(市局)

    承诺时限及期限

    30个工作日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,无期限规定。

     

    申请许可材料

    1、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批表;

    2、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一张;

    3、《医师资格证书》(审原件,收复印件);

    4、注册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;

    5、有效身份证明(审原件、收复印件);

    6、医疗、预防、保健机构的拟聘用证明(审原件、收复印件);

    7、聘用机构的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(审原件、收复印件)。



    2007-09-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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